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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实效

    不追求理念的完美,只注重实践的成功!

  • 诚信

    一言九鼎,承诺到的一定做到!

  • 创新

    为客户提供新观点,新思维,新方法!

  • 专业

    只有专业,才能卓越!

  • 感恩

    感恩的心服务,赢得每一个客户!

  • 真诚

    用真诚服务真心,用真心服务客户。

  • 信任

    用态度赢取信任,用专业创造价值。

电话:010-88569314
传真:010-885693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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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管理首页>卫生管理

卫生知识培训制度

      1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后,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。


      2、认真制定培训计划,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,定期组织管理人员、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、职业道德和法律、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。


      3、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、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、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

      4、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,定期考核,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,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。


      5、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,将培训时间、培训内容、考核结果记录归档,已备查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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